声音诗人男,你是荒原之子,而萍是荒原之女。你们同属于尚未被文明彻底驯化,尚还保留着野性,保持了更原始人性与情感的人。从形象的内在意义上看,你们是不同姓名的同一个人,你们都由衷地被对方毫不做作的个性所吸引。你们确实是出于各自的真心,并不带有爱之外的过多杂质。你们的恋情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地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象征着人与自然的合一。
我萍是个多么非同凡俗的女子,她身体的每一种美感都是打破一种和谐,而又创造一种更加美丽的和谐。她滋润着我的激情想象,我的感情开始奔放了,难以自制,每天沉浸在这种愉悦之中,优雅的神往。
声音你现在像醉汉一样沉浸在爱的生活中,忘记了艺术以及一切。
我艺术对于自己意味着生命,而女人是我生命的生命。
声音你有一颗勃发的野心,又有一颗未泯的童心。
我我渴求生死不渝的纯洁旧的爱情,向往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悲壮。
声音纯洁的爱情和人的尊严比生命更宝贵。
我我渴望童年的纯美与神圣,而人要是永远不老停留在童年就好了。
声音你所追求的自由和幸福,很难用世俗的标准来估量,它表现为自我的确认和心灵的解放。因为你不是安于守成的自在的人,而是勇于冲破外在束缚,追求心灵自由,努力去做体现自我尊严和价值的自为的人。
我我宁可失去生命,也绝不放弃对自由与幸福的向往。
声音你脸上仍有惶惑的神情,好像对眼前的幸福有点怀疑。
我世上最难能可贵的是得到意中人,两情相悦,。
我在日记中写道这几天我是在一片欢乐声中度过的,再也没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幸福的。我是说自从元月二十四日以来,不论做什么事情,我已不是伤心的,而是明媚的。过去常常诅咒命运,现在我却赞之惟恐不及,称之为命运的厚爱。这一切都是萍的功劳,她身材纤细,长腿窄胯,仿佛能产生幻影,让人觉得虚幻迷离。她是温雅柔媚的女子。对我来说她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顺水漂来。而我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她,我难以确定自己到底是要她来,还是不要她来我惟一能确定的是觉得意外。可埋伏在我内心深处的某种情感终于爆发了,身不由已,只得听凭情感的摆布了。我们沉迷于忘我狂热的爱情之中,如同两只预知某个无尽的严冬即将来临的动物,贪婪地互以对方为食,永无满足。每当和萍在一起时,好像心里根本没有蝶似的,对于蝶的回忆甚至给这种新的感情增添了热忱,对于蝶我只能深表惋惜。然而,我想到这位可爱的人儿,今后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心里感到万分沮丧悲哀。而萍宛如天使可爱,她的天真和乐天派品质打动我的心灵,我被她少女的纯真所吸引。我也喜欢成人的美。我对她的感情就是我生存的乐趣。她说我具有浪漫气质,说自己是个几乎坠入爱河中的女人。她给我的是种奇妙的超人间的爱,我被这种感情给吸引住了。感情奔放时,我的灵魂像喷射的火山般高嚷道,萍就是我。那种感觉犹如身在澄清透明的太虚境中,我的灵肉如陶醉般酥软开来。似乎睡在慈母的怀里,梦到里的情形。那是在百慕大的海岸,躺在的膝上,在那里贪午睡的虚幻,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真切。爱情赋予了我生活的力量,使我体验到人生中最美好的情感,得到了最难忘怀的幸福。在爱情里我找到了灵魂的家乡,不啻跋涉于荒漠的旅人找到了一块难得的绿洲,我感到心中纯洁愉快宁静,充满了勃勃生机。我现在有两种截然相反的感情经历,一种是社会的丑陋使我产生了强烈的憎恶感,一种是纯朴甜美的爱情给我带来了甜蜜的幸福感。
空中响起云雀醉人的抑扬婉转的啼鸣声,似乎欢唱着明媚冬日。现在是晌午时分,我在去萍那里的路上。她见我的到来还是那样的神采奕奕。我拉着她的手走进了里屋,我坐在按摩床上,她在对面站着娇媚的望着我。我把她紧紧搂在怀里,好像再也不会松开,我一心想着要搂紧她,闻闻她身上的气味,贴近她,分享她的体热。我激动地吻着她的脖子,她的眼睛,她的嘴唇,令她来不及躲避这些泛滥的激情来,她在推开我,逃避我的激情的时候,却一面不由自主地又还我的吻。她不在逃避,开始了主动出击。我趁势把她轻轻放倒在按摩床上,将舌头伸进她的嘴中亲吻。我把脸贴在她脖颈的柔滑上品尝她的,吸入她的精华。我整个身子随着搏动着,但我强忍住不向它屈服,渴望去触摸她,可我不能。我先是温柔的,渐渐变成了狂烈的着她脖颈的每一寸。她绵软粘甜、沁入心脾的熟烂的呻吟声弥漫着我整个身心,犹如身在奇妙的梦境中。这种一切都不复存在的感觉,很甜美。我希望时间不再流逝,希望这一刻变成永恒。在我意识的边缘潜藏着某种危险,是一种卑劣的东西,可我不愿去理它。唯罪恶是美,唯美是罪恶。
我发泄完了,便躺在按摩床上,而萍狂野地搂着我的脖子,把我的头紧抱在胸前,手指插进我的头发里。我的鼻孔和嘴唇紧贴在她的胸前,她的体香散发着浓郁的芬芳,令人心醉神迷。不时,她温柔地用双手抱住我的脸庞,然后轻轻用指甲勾出我的嘴唇轮廓,用大拇指抚摸着我的嘴唇,并且喃喃自语道,瞧,这红润的家伙,犹如樱桃,你的滋味真不耐,真够受用的。她说完,把我的头往她的嘴巴上挪,她火热的脸颊和清新的口腔,像微风吹拂般添遍我的脸。我闭目养神,任由她疯狂地吻我的嘴巴,她的嘴唇是火热的,她的吻像太阳一样慷慨丰饶。突然,有种沁入心脾的酥软的醉意在我全身弥漫开来,很美啊我们一时都沉浸在热吻中。
萍吻够了,合着眼睛,安静地躺在我怀里。我问道,你为什么合着眼她回答道,我感到头昏目眩,只好把眼睛合上,让自己清醒清醒。要知道,在我的平生中从未有人像你这样温柔,这样钟情地看过我,也从未有人对我这般地怜爱,我要用全部的柔情蜜意体味着这不同寻常的美妙感受。
我不语,只是自己深情的目光,在萍面前直愣愣闪烁着,手轻轻握住她的手,我觉得自己身在天水相映的地方。那里碧草蓝天,环境优美,空气新鲜。在万籁俱寂的某个瞬间,我看看草木鱼虫闻闻大地的芬芳,看看白云万里,朝天呐喊,觉得自己倒像是个孤高傲世的贤人,一个超然独立的隐者。神龙见尾不见首。
顺便说下,这几天我完全停止去别家发廊打听蝶的手机新号码的行动,而专心致志来萍这里,和她如胶似漆,好不亲热。
萍我老觉得前堂的镜子后面有人在偷窥,其实没有,但这种联想让我兴奋,我喜欢有人在镜子后面对我垂涎三尺,甚至欲滴,想入非非。
我我现在想做的事就是白天睡醒的时候,在这房间阴暗的光线里亲吻你的,一寸一寸的吻遍你全身,温柔缠绵,反反复复,乐此不倦。
萍我喜欢长在土里,吹在风里的活生生的鲜花。鸢尾花盛开在五月,是拥抱阳光的花朵。而蓝色鸢尾,这种花代表着宿命中的游离和破碎的激情,精致的美丽,可是易碎易逝。而且蓝色总透着苍白,令人觉得恍恍的荡漾。我对色彩敏感,喜欢白色和黑色。白色是纯洁丰盛的,可白色也是种破碎,是内心的流离失所色是收敛而肃穆庄重的,可是黑色是种灾难,是命运的在劫难逃。一种色彩对一个人而言,注定是命中的囚禁。
我白色有激越的热情,但容易被摧毁,可它闪烁着丰盛的色彩,是内心的悲欢离合色有着沉郁而难以琢磨的神秘色性,黑道大佬们总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别人看到疼痛,我心黑故我穿黑。蓝色吗纯净深远,甚至嘹亮,胜过任何一块晴朗灿美的天壁。
萍我想拥有一朵雪白的雪莲花,但我无法登上天山,所以我选择了守护荒山上的一朵野百合。听说野百合一年开一朵,两年开两朵,只要它的根不死每年都会加一朵。我想也许就是百合被誉为爱情永恒象征的原因吧爱情也是需要时间的积累和养料的培育。我相信百合的春天是美好的,百合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意味大于肉身美的花;相对于桃花的艳情,牡丹的肉感,玫瑰的甜俗,它简直是禁欲的味道。而天山那么高那么险,雪莲几年才开一次,谁有那么多的耐心和精力尽管它纯美,可又有多少人可以采摘到呢拥有到呢
我我是个爱旅行的人,我鲜活的生命是从一场孤寞漂泊到另一场孤寞或者悲壮,这使我平静安宁。我的旅行是漂泊的放逐,我喜欢面对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笑容,喜欢看擦肩而过的列车上张张飞掠而过的面容,我就是喜欢这种流动的前行中的生命状态。陌生的事物总能给我心头带来深刻的感动,激情的燃烧。可能的话我会去天山的,试试我的运气如何能否给自己也给你个惊喜,亲自采朵我神往已久的雪莲。人吗就需要给自己放逐一下,到处走走看看。在这个城市里却有很多人在夹缝里营营役役,无声无息地过活一辈子,也从来没有走出自我的家门,他们不知道生命有太多的繁华和苍凉。一个人只有走得远见得广,才能让自己体会到什么叫平静和故乡。因为无限延长和开拓,这是人心的空间。我曾在不同的城镇和乡村之间徘徊,只有前往不带有半点儿世俗的目的,看到不同的广阔的天空,呼吸到不同气味的空气,对我而言这太重要了。那是生命的体验,新的开始,旧的离去。
萍我见过陕北的山丹丹花在黄土地上盛开,也见过江西的映山红在山崖上怒放,还见过云南的杜鹃花和凤凰花绽放。但是一种花能够和罂粟相比的我还没见过,这种花红得像刚刚从中淌出的鲜血,鲜艳得像刚刚从大海中露头的朝阳。据说,一个英雄之死,并说英雄的每一滴鲜血落在地上就变成了一朵红色的花朵,这花朵就是罂粟花。因而我想落泪,一见到罂粟花就想落泪,为大自然的神奇落泪。我喜欢罂粟花,它是罪恶的美,而我最喜欢的花却是芦荟。
我我去过人称“风流湖”的泸沽湖那里恣意蔓延着魔鬼花,它在最贫瘠的土地上才会生长。当地人喜欢围着火塘吃土豆,而土豆是摩梭人的主食,天天吃,餐餐吃。原始的摩梭人家没有厕所,都是天为幕地为屏在后院就近解决。自来水和洗澡等概念很凝,天然的泸沽湖就是摩梭人的饮用水。而篝火晚会是当地人的盛事,晚会上大家在悠扬的笛声中跳舞对歌。舞到最后有一个抠手心环节,就是心中有情的男女在接触的一瞬间像挠痒痒那么温柔地一抠手心。若是有意可以回抠对方,中意的男女悄然退到无人的角落窃窃私语交流感情,谈到情深意合后则深入走婚,而走婚是摩梭文化中平等的体现多次为摩梭人这么隐秘的传情方式而动容,那么轻轻一抠无人知晓,只有两情相悦的男女明白彼此的心思。走婚更是绝密的事情。不过,不要随意在尚保存最原始传统的摩梭女子面前谈论走婚的话题。可以说,无论保持多么置之度外的神态,踏入这片神奇的土地之后,都会由衷地对摩梭人女不嫁男不娶奇异的走婚产生浓厚的兴趣。无疑,那是神秘的国度。
我说完,萍的手温柔地一抠我的手心。然后,望着我,满脸猫一样的笑容,宛如仙子,妩媚得让人有种想抱抱她的。心想,她是个美艳野性的女子,她的青春被人践踏,我却爱莫能助,真悲哀啊
我站在萍身后,双手搭在她肩膀上,轻轻吻她耳朵、头发。她头发的香味沁入心脾。这时,她扭过头说,我喜欢唱歌,喜欢音乐。蝶喜欢吗
我蝶极少唱歌,似乎不喜欢唱歌,可总喜欢听歌。我也不喜欢唱歌,但我喜欢音乐,可我不喜欢流行音乐的吵吵闹闹。我只喜欢宗教感特别强的音乐,那种音乐听起来庄严而空灵。而我极其讨厌没有生命力的东西,流行音乐就是,畅销书也是。它们是快餐,沦丧的文化。
萍我喜欢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以及费翔的舞女泪。
尔后,萍为我唱起了这两首歌。
听着听着,我忧伤而惆怅起来。
我你为何要唱这么忧伤的歌听了叫人顿生苍凉而伤心。
萍我喜欢,就是喜欢,就这么简单。
我你的歌声悦耳动听,而你极具音乐资质。
萍先前,我的音乐老师也这么说过,那时我喜欢听二泉印月。
萍说完,为我唱起了天意、望故乡、乡间小路。
坐在前堂的沙发上,我说,你明年还会做这个吗
萍我不想骗你,我明年确实还会做这个。
我我明天要和朋友们聚会,想邀请你参加,希望你可不要拒绝我。
萍我做这个的,样子好那个,去适合吗
我我就是想和你手拉着手,有说有笑地漫步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街面上,让世人都看看。我不喜欢偷偷摸摸的,不管你样子如何我都不怕。
萍不语,她脸上的表情很甜蜜。我准备推门要走,她却羞怯地一把抓住我的手,尔后娇媚地看着我。我激动不已,趁势用双臂抱住她。她在我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我还她一个温存的长吻,以表达我的感受。就是这回,她以超百倍的身心来吻我,般地热吻我。这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事实,我一下子几乎难以控制,我的手蠢蠢欲动∶在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我一下子恢复了平静。
外面下起了蒙蒙雨,刮起了微微风,有些许阴冷,我打着萍给我的伞走在石板路上。雨中蓦然回首,见她正站在店门口目送着我,心头直热,愣在那里,直到她走进店里才扭头赶路。她的样子好生脉脉绵绵,直指人心。
啊,所有不希望发生的都已经成为过去,而凡是发生了的又都是不能挽回的,充其量只能补救,因为在人生的道路上,注定会有许多不可预知的黑暗和挫折,只要努力就能拔开黑暗,重见光明。
我隐约听到冰裂声由远到近,越发大。春天就要来了,挣脱冰封的湖水,会漾起明眸般的亮光。越发大,冰裂声越发大。
我似乎见到玫红的阳光穿透明亮的雨丝。
窗外月色依稀,朦朦胧胧的沉堕。
一天复一天,大红灯笼高高挂。
甲方唱罢,乙方登场,虚脱又虚幻。
反反复复,何日是归头
明媚暮冬,欢欢喜喜。
烈烈切切,悲欢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