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的绝色美女总裁 > 第一百零四章 血钻的传说
    我举几个例子,第一个可能会长点,其余两个会精简,长话短说:

    传说在f国,公元1432年中世纪时,一个因为战争,父母双亡的小男孩,被当时的反派军强制抓去挖钻矿,他一直都吃不饱,穿不暖,工作稍微慢一点就会遭到毒打。

    他刚成年那天,无意中在矿洞里捡到一颗血红色钻石,因为这颗钻石,他的命运从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男孩捡到钻石发现没有人知道,所以他并没有上交,而是私自藏了起来,刚开始一切都很平静,但有一天,他发现反派军抓回来一个很漂亮的女孩,把她关进了一个房间里。

    如果在战争年代,一个女人落入一群士兵手里,结果可想而知。

    为了避免女孩落入魔爪,男孩下定决心,他在深夜的时候,找了一根麻绳,勒死了看守女孩的门卫,带着女孩连夜逃跑。

    事与愿违,虽然男孩已经筹划好了怎么逃跑,但在逃跑的过程中,还是被反派军的人发现。

    当时年代,还没有发明杀伤力极强的枪械,无论是正规军,还是反派军,配备的全都是火药枪。

    具追杀男孩的反派军讲,他们开枪射杀男孩和女孩的时候,怪事连连。

    他们在仅有十米左右的距离,不停开枪,但不仅没射中男孩和女孩,竟然还被自己身后的人打中。

    后来有人打中男孩胸口一枪的时候,他胸前一颗类似于宝石的东西,替他挡住了火药,为他保住了一条命。

    “轰隆!!”

    就在快要抓到男孩和女孩的时候,天突然就下起了暴雨,甚至就连平时都异常干旱的天气,似乎都在帮助男孩和女孩。

    火药最重要就是要干燥,如果湿了,根本就没法用。而且当根本就没有手电筒,用的全都是火把。没办法,反派军只能放弃,所以男孩和女孩成功逃离了反派军的追杀。

    事后,男孩才知道自己救的当时的公主,她因为贪玩,乔装打扮逃出皇宫,在半路上就被反派军抓了,幸好男孩救了他,要不然一个身份极其高贵的贵族,肯定会沦陷成玩物。

    国王知道着一切,他一怒之下,派出最尖锐的士兵,歼灭了反派军。

    女孩为了表达男孩的救命之恩,她告诉国王自己要嫁给男孩,国王也同意了,为他们操办了一场极其豪华的婚礼,而且国王死后,男孩成功的登上了王位。

    男孩当上国王之后,他把这一切都归功于那颗血红色钻石,把它称封为国宝。

    之后,这颗血红色钻石,不知怎么就传到了一个珠宝商的手里。

    珠宝商也听到过,关于这颗钻石能给人带来好运的传说,他把这颗钻石打造成了一条项链,并命名为幸运女神的眼睛。

    珠宝商并没有把这条项链拿出去拍卖,而是把它当收藏了起来,那个时候世界各地都爆发金融危机,无论是珠宝,还是钱庄都受到了很大的牵连,粮食缺乏,饿死了数几百万人。

    但拥有这条项链的珠宝商,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他的财富依旧日进斗金,可以说是富可敌国,他利用金钱推翻了当时的非常腐败的王宫,自立为王。

    再后来,这颗血钻项链被当世国际上的顶尖怪盗,成功从戒备森严的王宫盗走,从此就消失灭迹了,甚至还有人说这颗宝石只不过是一个传说而已......

    ......

    ............

    “哼,小气!”秦璐还没反应过来,那颗血红色钻石项链就被叶轩抢去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钻石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它的魅力是根本就无法阻挡的。就如同飞蛾扑火一样,明知火焰虽然美到窒息,还是它不顾生命危险扑了上去。

    这颗宝石到底能不能给人带来好运,叶轩其实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这颗宝石里面的惊天秘密。

    因为曾有传言说,这颗宝石和一个非常古老的家族有关,只要得到它,就能命令那个古老家族的人做如何事情。

    所以想要这颗宝石的人,不在少数,同时叶轩也有些意外,他真没想到,自己以前只是随口一说,乔恩.约翰逊居然真的替自己找到了这颗宝石。

    如果被西方黑暗世界的人发现,乔恩.约翰逊有这颗宝石的话,恐怕还没送到自己手上,他就已经先去地狱见撒旦了。

    其实乔恩.约翰逊也是费尽千辛万苦才找来的,人都是自私的,他得到这颗宝石的时候,根本就不打算交给叶轩。

    只不过,乔恩.约翰逊的老婆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颗宝石是一块烫手山芋,如果不把它处理好的话,说不定一家老小都会遭到团灭。

    最后,乔恩.约翰逊也只能忍痛割爱,听他老婆的话,把这颗宝石交给叶轩,这样不仅能讨好叶轩,而且还能处理好这个烫手山芋.......

    “我去,你又怎么了?”

    叶轩刚想把宝石项链放回礼盒,突然感觉背后一冷,回过头来,才秦璐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跷着二郎腿,正冷冷的看着自己。

    “哼,小气鬼!”秦璐变得像小女孩一样,把头扭到一边,不停耍小孩子脾气。

    当然,她这可爱的一面,也只会在叶轩一个人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你想看?”叶轩走到秦璐身旁,抓住她的玉手,把项链放在掌心上给她。

    “切,谁要看?”秦璐话虽然这么说,但她还是小心翼翼拿起来观摩。

    血钻是彩钻中最为稀有的品种,它长期以来都被珠宝界视为珍品,况且像那么大的血钻,世界仅此一颗,如果拿去拍卖,价格肯定不会少于三亿m金价格。

    但这条血红宝石项链如果真的拿出来拍卖,别说三亿,就算是三千亿美金都有人愿意出,它的正真意义,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

    看见秦璐对这条项链爱不释手的样子,叶轩在她耳旁轻声说道:“喜欢吗?”

    “喜欢.....不....不喜欢....”

    秦璐虽然很喜欢这条项链,但她知道这条项链对叶轩很重要,要不然他刚刚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了。

    作者露易十四玫瑰说:ps:关于血钻的传说,作者没有水字的意思,因为这一段话,我写了快三个小时,而且它到后期还会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