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翠小说 > 其他小说 > 回到隋朝做霸王 > 【0064】:十六岁萝莉。
    虽然马乐宴会中没能再得翠莲,但可以得到见小听起来也不错,何况那小还聪明可爱漂亮水灵的哦,聪明和可爱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

    见面地点选在黄花楼,高档的地方,有好酒,有好菜,还有好的节目,老板是个女强人。

    马乐到黄花楼的时候,她们已经到了,惊喜接着惊喜,那旁边坐着的竟然是王员外的小妾翠莲。

    马乐心想,原来这是她走的亲戚,的念头顿时横冲直撞。

    “霸王兄弟,你过来了。”翠莲含笑着打招呼。

    老一套的开场白,无非是彼此问好,小坐在旁边没怎么吱声,偶尔仰起头看眼马乐,神色慌张的赶紧又低下去。

    其实古代和现代的差别也没想象的那么大,大家对婚姻的期待也是更寄望于彼此喜欢自由恋爱,水到渠成的东西比较顺应天意。

    中途翠莲找了个借口离去,留下他们两个继续交流,讨论些生活琐事。

    “颖颖,你家离黄花楼近吗”马乐看着小的发夹问。

    小叫颖颖,这是翠莲告诉马乐的,人长的小巧玲珑,如果非得形容的话,那她就是像包子,小笼蒸包,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好吃。

    “嗯,挺近的,几步就到。”小答话。

    看起来小挺满意马乐的,人高马大,风趣幽默,能言善变,他的情况翠莲大概全都讲过了,毕竟给女孩子找婆家不是小事情。

    马乐沉默了一刻,端起杯子立在半空,得找个话题聊聊,干坐着可不好。

    “你要回去了吗”小看马乐不讲话,以为他还有事情要做,通情达理的准备告别。

    “不不不,我不回去。”马乐赶紧招手说。咋个,你还想跑出我的手掌心呢。

    “哦。”小答道。

    “颖颖,你有事要回去”马乐喜欢喊女孩子的名字,他觉得这样能拉近彼此间的距离,穿越以前就是如此,别样的习惯。

    “我没有。”小低声回答。

    “颖颖,你平时都爱做些什么我是指生活之外的艺术追求,至于睡觉、吃好吃的就别扯了,那些东西每个人都一样,没太大区别。”马乐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聊天了,不喜欢聊的就直接喊停,没多少傻货喜欢傻坐在那儿听别人讲自己完全没有兴趣的东西,学生们那是迫不得已,给他们选择保证书本全飞到讲台了。

    “我喜欢弹琴吧。”小咬着嘴唇想了会儿。

    “真的吗你真的喜欢弹琴你不觉得弹琴很没有意思吗我是指如果没有人听的话。”马乐盯着小的可爱刘海,这种发型不太多见。

    “或许有点吧,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我是不是有点傻哦。”小托着下巴又思索了思索,苦着脸回答。

    “没有,你很可爱,像毛茸茸的小熊。”马乐吃了好大一口菜,这是很失形象的姿态,不过小却变的更加喜欢了,古代上流社会的人讲究细嚼慢咽,慢条斯理,偶尔见个快的上等人会觉得非常有趣,特别是对这些千金小姐们而言。

    “小熊”小歪着脖子。“你呢你除去生活之外最爱什么”

    “我,我已经完全融入生活了,觉得什么东西都有那么点意思,但所有东西好像也就那么点意思。”马乐的腔调压得低开高往,听起来怪怪的,惹得人情不自禁想笑。

    “是哦,好像都挺有意思的,但是可惜又都只有那么点意思。”小表示有同样的感觉,当你能够独立思考的时候,这种感觉大概人人都有。

    “颖颖,你对没有做过的事情好奇吗”马乐开始往性福大道上指引可爱的小,带她走过沼泽,带她走出迷雾。

    “什么”小没能明白马乐的意思,对一个十六岁的古代女孩而言,那种事情确实蛮难联想到的。

    “没有做过的事情。”马乐坏笑着眨眨眼睛。

    “没有做过的事情我怎么知道我会不会好奇”小转不过那道弯,真是笨的要命。

    “我的意思是,算了,我的意思是没什么意思。”沟通不来,马乐毅然决然的选择放弃,不得不多说一句,这是明智的选择。

    “我是不是很笨”古代的女人统统都很笨,而且她们统统都害怕被别人知道自己很笨,所以她们拼老命的学做家务,织衣服,绣花鞋,洗碗刷盘子等等等等。

    “颖颖,你很聪明,你是个聪明的女孩,怎么这么问”马乐可不知道古代的女孩在想什么,实际上他连现代的女孩在想什么都不知道,尽管和她们一同长大,可她们总是先于他成熟。

    “我害怕我表现的很笨,然后你会不喜欢我。”小唯唯诺诺的说道。

    这大概就是古代女孩在示爱了吧,看起来是那么一回事儿。

    “我喜欢你,我当然喜欢你,我非常喜欢你。”马乐看着小那纯洁可爱的表情,竟然忍不住动了永远不能碰她的想法,她如清水一般,把脚放进去着实不太好。

    “你喜欢我”小眨着水灵灵的勾魂的眼睛。

    “喜欢,我已经沉醉了。”马乐确实喜欢的不得了,他以前曾对一个高一的小女生表白过,但那个女生根本没有这位小的半点纯真,开口就要吃冰激凌,真该死,真该死的现代人,真该死的现代女生,真该死的现代高一女生,真该死的现代高一的那个女生。

    “你说你醉了你还没有喝酒呢。”小手背搔着她那可爱的耳垂,一缕黑发在那里耷拉着。

    “酒不醉人人自醉。”马乐冲她挤了挤眼睛。

    “你说你被我陶醉吗很荣幸,我好感动。”小脸庞洋溢着幸福的色彩。

    “先吃东西,等下带你出去玩,我的小可爱。”马乐开心极了,他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女生。

    两个人开始吃东西,这次是真正的吃东西,而非一边胡聊一边往嘴里放东西。

    两个人吃过饭,结伴离开黄花楼,沿街往前走,马乐指引路线,他们穿进了一个巷子,看起来历史相当悠久的巷子。

    “我们这是到哪里去”巷子里没什么行人,小紧随在马乐身边。

    “一个摇滚乐店,非常有意思的地方,我组织的,我是那儿的老板。”马乐得意的说。

    马乐没有撒谎,他确实组建了一个摇滚乐队,生活很无聊,必须学会找乐子,他是那儿的老板,那些人都是他花钱雇用的,乞丐、流浪汉、混混都有。

    “摇滚乐是个什么东西”小问。

    “摇滚乐就像戏曲之类的玩意,讨人欢心的,来,把手给我。”马乐把小那小巧玲珑的手握在手心里,那感觉真好,可不是吹的。

    小唯唯诺诺地把手递过去时,她的脸就跟着红了,手心里面全是汗,的,她太紧张了,大概第一次和男人如此状态接触吧。

    两个人各怀心态的走了一程,马乐口中的那个该死的摇滚乐地方终于到了,进门之前,马乐有话要讲。

    “颖颖,里面挺暗的,为的是气氛,那种该死的摇滚乐就需要那种该死的色彩。”

    “没关系的。”小阳光地微笑,她很好奇那该死的摇滚乐到底是个什么该死的玩意儿,迫不及待的要看看了。

    “颖颖,里面很暗,我会偷偷占你便宜的哦。”马乐贼笑。

    两个人就那么站在那该死的台阶上面。

    “占我便宜”小耸耸肩膀,她大概没有完全理解马乐的意思。

    “占你便宜就等于吃你豆腐。”马乐解释给她听。

    “啊。”小很惊讶,脸红的像熟透的茄子,那颜色可不怎么友好。“我不。”

    “为什么”马乐笑着问她。

    “天呢,我们才刚刚认识不到几个小时,你怎么可以对我提出那种要求。”小仿佛濒临抓狂,扬起手臂把马尾辫解开,秀发顿时垂在肩部,妩媚动人极了。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我就不占你便宜了。”马乐笑笑,这种事情没必要急的,反正早晚都是他的。

    “你还是占吧,我怕我如果不给你占便宜,那你以后就再也不理我了。”小可爱的我都想去亲她一口了。